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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三律师夏建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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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间借贷为名追要赌资
  • 发布日期:2019-08-09     信息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1344
    •             方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于2019年8月9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案情简要

          方某在澳门借给周某价值600万港币的赌场筹码,折合人民币540元。后方某逼迫周某签借款合同,

          并让周某在其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上签字。其后,又迫使周某写下还款承诺。

          由此,方某起诉周某归还借款以及利息。

          二、案件分析

          本案既然是时候补签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也并非真正交付给了周某。

          那么从证据角度入手是诉讼的关键。

          1.银行承兑汇票

          仅有借款合同,而不能证明已经实际将借款支付给周某,那么借款合同也不能证明借款事实实际发生。

          原告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背书转让给被告,被告实际也并未取到汇票上的资金,那么就不能证明

          被告已经实际取得借条上的资金。

          2.还款承诺

          即使被告签下还款承诺,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已经将资金交付给被告,而被告可以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的

          资金流转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不能仅仅据此认定被告收到借款资金。

          3.赌资在大陆不受法律保护

          三、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27条、3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9条、第19条。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