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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三律师夏建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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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三 在法律中寻找“新闻眼”
  • 发布日期:2015-11-18     信息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1419
    • 夏建三 在法律中寻找“新闻眼”

       在律师执业中,亲历的每个案子都给我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新闻眼”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记者  邬蕾

        2009年12月16日晚,北京寒冷的冬夜,一个咖啡吧,记者打开了采访簿,调整好录音笔,听夏建三律师讲述他的新闻和法律相容相生的经历。夏建三,1963年生于山东临沂,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司法行政重建十周年曾荣立过二等功、三等功,“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仲裁员”。

        部队的文学青年

        “在部队我感到最值得骄傲的就是新闻方面的长进了”

        “读高中时候为了当兵,特意把自己年龄改大了两岁,为了达到部队的服役年龄。”夏律师上来就讲起他那一段难忘的军旅生活,“我特别想当兵,我两个哥哥都是军人出身,从小就耳濡目染,想用军队那种严谨的作风来锻炼、塑造和要求自己”。

        夏律师乍一看特别不像山东大汉,虽然一米七多的个头,但是很瘦弱,“我当兵的时候比现在还要单薄,从小就是个病秧子,其他战友一顿吃好几个馒头,我一顿只吃一个,搞定型(军姿)训练,我站半小时就晕倒了,都是靠喝盐水来补充能量坚持到最后的”。

        “也是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我后来被改派做行政文字工作。在部队中我感到最值得骄傲的就是新闻方面的长进了。

        “为此,我买了许多新闻方面的书籍来学习:比如新闻学、大学语文、文学的写作技巧等等。我自学了新闻。

        “部队和某省的报社都聘我为特约记者,平时没事,就写写稿子,磨一磨文字。主要以军人在部队的生活、成长、军事训练、业余生活和婚姻家庭为素材,有时也写一些法律方面的小文章。

        “一般都发表在军事类报纸上,部队政治处要严格对稿件进行审查,通过的话就在右上角盖章‘情况属实,同意发搞’。部队当时规定,在《解放军报》上登一篇稿子能立三等功,我做新闻的头一年,就写够了稿子,还在《解放军报》上发表了一篇报道。”

        “那篇文章内容一定非常精彩吧?”记者好奇地追问。

        “只是一般性的新闻消息,很短,一小豆腐块,写的是一个战友复员回乡,他利用在服役期间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机会,学习到的养貂技术,开拓了养貂之路,还带动了家乡的父老乡亲发家致富的故事。被部队和《解放军报》选中的原因,就在于这个闪亮新闻点,部队认为这篇文章可以激发服役人员踏实献身国防、积极学习技术,服役期间真正可以学以致用。”

        特别的日子也特别飞快地滑过,夏律师复员了。“我当时想自己不去做新闻,就去当一名老师,因为觉得这些和文字工作尤其相关,我也很热爱这两种职业。对做法律工作,我压根就没想过。”

        法律人中的医学专家

        “当时看到这个案子,考虑了好几个角度,都被否定了。还是所谓的‘新闻眼’给了我灵感启发”

        复员后,夏律师没有找到合适的新闻或教师工作。“我想是时候该去正规的高等教育学府进修提升一下了。”

        “我误打误撞就开始研修起了法律专业,我觉得新闻和法律是相通的,都属于社会科学。中文和新闻对文字功底的要求在法律中也得到了体现,比如写一个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都需要用文字来构词造句。而且做新闻中那种敏锐的洞察力、缜密的思维和分析能力,法律中同样需要,只是法律更加专业,独特。”

        夏律师本科毕业后,还是圆了当教师的梦。在一所高校做法律老师。但是慢慢地,转变成了专职律师。“为了生计呗。”当被问起为什么会转做律师时,夏律师这样回答。

        工作中除了体现出夏律师的法律、中文特长之外,他的医学天赋也初露锋芒,他是个医学钻研者和准专家。

        河北和江西某制药厂签订了二乙胺基乙醇的购销买卖合同,但江西某制药厂发的货却是舒巴坦酸。这两种产品是医用化学材料,需要经过加工生产才能成为医用中间体。二乙胺基乙醇是生产普鲁卡因的原料,用于医药中间体及有机合成,而舒巴坦酸是用于抗生素中间体。这两种产品在型号和化学成分上大相径庭,所以生产出的是不同的药品。这个案子因为管辖权存在争议,已走到了最高法院。

        “当时开庭时候,对方律师认为二者都是药品,但我告诉他这是医药中间体,还属于化学产品。法官也搞不明白了,只好休庭。虽然做律师16个年头了,我当时看到这个案子,考虑了好几个角度,都被否定了。还是所谓的‘新闻眼’给我了灵感启发,虽然厂商坚持咬定这两种化学成分生产出的是同一种药品,可我还是持着怀疑的心理,去买了化学专业方面的书籍,并在电脑上查资料,找出了两者的根本区别。专家也对我的结论给予了确认。”

        夏建三代理关于化学医学方面的案件很多,在办案中,律师、法官都把他视为“医学专家”。

        反思律师的职业尊严

        “那时,律师职业在我心中的形象和准则大打折扣,让我感觉到了职业尊严被侮辱”

        一个传销生活用品的案子,其中两个传销者发生纠纷,卖方(上线)先把货全发出,却没有拿到相应的欠款,买方(下线)只是给了个欠条,经多次催要,拒绝偿清欠款。卖方遂拿着欠条将买方告上法庭。当时,国务院正发文打击传销。

        可是卖方以及代理律师只字不提传销。“当时我就摆出案情真相,法律规定,非法传销所生债务是恶债,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十多年前,人们不会丧失诚信,违心做事。当事人请律师,仅仅是给予专业技术上的帮助,很简单很直接;可是,十年后的今天,当事人请律师首先是问律师有没有关系,能不能包打赢,把一个本该将全部精力放在专业技术上的律师牵入到了复杂的社会关系中。”

        办案反遭误解

        “我一直认为,官司本来就是有赢有输,我做好了接受任何结果的准备,但我会尽力去做事”

        “曾经一个服刑者妻子坐到我办公室一直不走,找我帮她丈夫申诉,他丈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已经服刑7年了。他妻子在这7年中不停申诉,却一次次失败。”

        夏律师被感动了,接手了这个案子。

        “为了这个案子,我去某省高院送材料,小年夜,一个人躲在高院旁边的宾馆吃泡面,不能与家人团聚,各种辛酸,涌上心头。

        “为了论证我对案件疑点提出的质疑,我当时跑回到7年前的案发现场,做了个模拟实验。我尽自己所能还原了三个现场,进行现场勘探和分析。

        “发现了三个疑点。一是措辞上的矛盾。当年检察院起诉意见书中,用的是犯罪嫌疑人‘抛’钢管,卷宗中用的是‘撂’和‘扔’。我特意查了辞海,‘撂’是方言,无方向无目标;‘扔’,是有目标的不一定有方向。‘抛’,是有目标有方向的,是会产生抛物线的;二是犯罪嫌疑人站的位置,是在远处观望,还是在参与斗殴;另外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三是,起诉意见书中说犯罪嫌疑人是用钢管平行抛向被害人,将其脑浆砸出。这种平行是横还是竖着的平行,竖着平行是不会产生抛物线的。”

        “做了这么多调查研究,最终有结论了吗?”记者问。

        “结论就是:犯罪嫌疑人,只不过是在现场,为了阻止受害人再伤害其他人,在受害人碰巧回头时,他将钢管撂了出去,砸死了受害人,并不是形成抛物线状的‘抛’,他不具备杀人动机。曲新久,张明楷,陈兴良等刑法专家进行了分析论证,也证明了我的观点。

        “后来高院将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结果虽然改判了,但在此案申诉的过程中,夏律师遭受了来自犯人亲属方面的巨大压力。

        “有一段时间,高院对这个案件没有动静。犯人家属就去我单位寻衅滋事,质疑我的业务能力。

        “我一直认为,官司本来就是有赢有输,我做好了接受任何结果的准备,但我会尽力去做事。”

        惟一不变的是坚持书写

        “我将每个案子都记载到自己的博客和珍藏在书柜当中”

        “如果坚持做部队上的新闻工作,我一定是个不错的小作家。”夏律师自信地说。

        接着他还背诵了一段当年在部队随《艾格尼斯·史诺特莱》摄制组拍片所写的一篇新闻特写:“一场夜雨,终于驱散了压在武夷山上空的乌云,武夷山顿时显得生机勃勃,分外妖娆,山中的红杜鹃如火如荼,竞相开放。清晨,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我们参拍部队都换上了‘红军’服装,整装待发……”

        “我现在虽是做法律职业,但在执业中,我亲历的每个案子都给我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新闻眼’。我将每个案子都写入了博客和珍藏在书柜中,准备出案例书籍。”

        夏建三对案件的分析和评论,多次在报刊媒体上发表。他的论文和研究型著作《用益物权制度研究》中详析了“公民的居住权”,也受到了专家学者的充分支持与肯定。

        他一直坚持认为,“法律和新闻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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