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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间借贷为名追要赌资

发布时间:2019-08-09     关 注:1372人

            方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于2019年8月9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案情简要

    方某在澳门借给周某价值600万港币的赌场筹码,折合人民币540元。后方某逼迫周某签借款合同,

    并让周某在其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上签字。其后,又迫使周某写下还款承诺。

    由此,方某起诉周某归还借款以及利息。

    二、案件分析

    本案既然是时候补签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也并非真正交付给了周某。

    那么从证据角度入手是诉讼的关键。

    1.银行承兑汇票

    仅有借款合同,而不能证明已经实际将借款支付给周某,那么借款合同也不能证明借款事实实际发生。

    原告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背书转让给被告,被告实际也并未取到汇票上的资金,那么就不能证明

    被告已经实际取得借条上的资金。

    2.还款承诺

    即使被告签下还款承诺,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已经将资金交付给被告,而被告可以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的

    资金流转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不能仅仅据此认定被告收到借款资金。

    3.赌资在大陆不受法律保护

    三、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27条、3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9条、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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